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始建于1977年,隶属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,业务上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指导,受国家认监委的监督管理。是具有环境监测职能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,国家环境监测一级站,是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中心、质控中心、信息中心、网络中心和培训中心,是全省环境监测业务的最高技术仲裁单位。主要职能是为环境决策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,为环境执法提供技术依据,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。2019年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,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更名为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。
岗位职责:
1.生态环境监测分析、数据整理及上报。
2.机动车污染等环境监管平台的运行、维护和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、统计分析;
3.全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系统的管理;
4.全省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有关技术性工作;
5.生态环境监测科研或其他环境管理工作。
薪酬:4000/月,五险一金,法定假日,出差有补助。